【狎玩女童】涉於殘廁肆意狎玩5歲女童 31歲男認向兒童作猥褻行為候判
發布時間: 2022/07/21 12:12
最後更新: 2022/07/21 13:47
5童女童疑在前往補習社期間,被陌生男子帶到天台公園遊玩後,再被帶到殘廁狎玩,女童曾被舔耳朵及下體,又被要求替對方口交,母親發現女童有異後報警揭發事件,警方從閉路電視片段中認出男子衣着後作出拘捕。涉案31歲男今(21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,法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4日判刑,先索取精神及心理等報告,被告還押候判。
被告余嘉明(31歲),被控1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21年4月26日,在天水圍一商場1樓傷殘人士洗手間內,對5歲女童X作猥褻行為。
案情指,案發當日5歲事主X獨自前往天水圍一商場的補習社,但X未有如常到補習社,反而在商場的餐廳外流連。X的母親Y其後獲告知X未有按時到達補習社,X稍後告知Y被「叔叔」帶到天台公園玩耍,並跟隨「叔叔」到殘廁。Y問及X「叔叔」有否作進一步行為時,X保持沉默,Y於是報警。
警方從閉路電視片段中發現,被告首先於商場的餐廳內接觸X,再帶X進入俊宏軒商場殘廁內,兩人於19分鐘後分別離開。及至4月27日,被告被警方認出他的衣着後被捕。警誡下被告承認曾於商場內非禮女童,深感後悔。
X替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指,當日被告帶X到商場殘廁後,先撫摸X手腳,再解開X校服拉鍊,要求X脫下內衣。 X續指,被告再舔她的耳朵及下體,被告又稱下體因不適而腫脹,要求X替他口交。X在多次吸吮後發現被告下體變硬,被告其後向她稱舒服。
法官將案押後至8月4日判刑,索取被告的心理、精神及背景報告,以及女童的創傷報告,被告需還押候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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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